设置情形
109年9月30日董事会任命财务部副总经理郑志慧女士(任命时任财务部副总经理,110年12月30日升任本公司总经理)担任公司治理主管,负责公司治理相关事务,以保障股东权益并强化董事会职能。郑志慧总经理担任公开发行公司财务部门主管职务达三年以上,符合「上柜公司董事会设置及行使职权应遵循事项要点」之适任条件。
为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,经111年11月9日董事会决议通过,任命财务部方佳玉经理自111年11月21日起为本公司新任公司治理主管,专职负责公司治理相关事务。方佳玉经理担任公开发行公司财务部门主管职务达三年以上,符合「上柜公司董事会设置及行使职权应遵循事项要点」之适任条件。
职权范围
- 依法办理董事会及股东会之会议相关事宜
- 制作董事会及股东会议事录
- 协助董事就任及持续进修
- 提供董事执行业务所需之数据
- 协助董事遵循法令
- 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约所订定之事项等
111年度业务执行情形
- 负责办理董事会及股东会相关事宜,并制作董事会及股东会议事录
- 协助董事持续进修,111年度安排:「公司治理与证券法规」、「上柜兴柜公司内部人股权倡导说明会」、「关系人辨认及揭露实务解析」等课程,供董事持续进修
- 协助董事执行职务,并提供所需数据
- 协助董事遵循法令,若有公司治理相关之法令规章新增/修订,不定期通知董事
111年度进修情形
111年11月新任之公司治理主管方佳玉经理,后续将依据「上柜公司董事会设置及行使职权应遵循事项要点」之规定,于就任一年内完成十八小时进修课程。